《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其本意不在房地产,客观出发点也不是单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前提和基础,《条例》的推出或将加快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税种推出步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也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加快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任务,引发广泛关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记方式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又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矛盾和纠纷。
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统一登记实施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又可以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而不是对产权关系进行调整。《条例》指出,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 有效。
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只是会对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产生影响。完成登记还需几年时间,房产税、遗产税的征收办法也尚未形成。因此,现在谈不动产登记对房价影响为时过早。《条例》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将实现‘全透明’。借助《条例》,政府的税基未来将逐渐从交易环节过渡到持有环节,财产税的二次分配将更加明显,相信房产税将很快全面落地。
《条例》出台对楼市中长期影响较大。“短期来看,《条例》的公布将给二手房市场带来一定冲击,特别是多部门信息联网,打破了以往房产信息查询的瓶颈,有可能出现新一轮投资客集中抛售房产的现象,高端二手房供量有望增加,对于平抑二手房市场价格起到积极作用。(徐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