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内燃机用汽车交流发电机》“浙江制造”标准意见的公告
2019-08-29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际委联〔2019〕1号)有关要求,现浙江大东吴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起草的《内燃机用汽车交流发电机》“浙江制造”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8月29日至9月29日,请于时限内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邮箱:minliming@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2-1-《内燃机用汽车交流发电机》标准征求意见稿
2-2-《内燃机用汽车交流发电机》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标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