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55期 上一期 下一期

第155期1版

大东吴集团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体员工一起加油!!

近日,浙江大东吴集团收到由市文明办转来的《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的通知。公司副董事长吴仪英及时带领公司创建小组成员对通知要求进行了学习梳理,在前期省级文明创建的基础之上,对照2020年更高更新的全国文明单位考核有关要求,提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标准,快速查漏补缺,整理完善相关工作的要求。创建小组已开始逐项对标落实。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是全国文明单位评选和年度审核的测评依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有专用的测评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共涉及19条测评标准,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法治诚信建设、单位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创新机制建设等6大版块。

 

 

浙江大东吴集团一直以“共建绿色城市、提升品质生活”为使命,以“做一流城市建设商和产业运营商”为愿景, 践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经过二十六年的拼搏,公司良好的业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多次荣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企业、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湖州市金象企业等荣誉称号。2018年1月,大东吴集团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单位称号,并于今年6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评。

 

这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是在公司“两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战略规划引导,及良好创建基础上向更高荣誉的追求与挑战。希望全体大东吴人一如既往地以公司为荣,勤勉奋进、爱岗敬业,做一个文明的人,大家一起来参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加油!


返回上级

上一条: 暂无信息!

下一条: 暂无信息!

浙江大东吴集团成立于1994年5月,经过二十多年的拼搏,现已成为以建设、房产、投资、工业、商贸五大板块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以“共建绿色城市、提升品质生活“为使命,”做一流的城市建设商和产业运营商”为愿景,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公司良好的业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多次荣获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省级文明单位、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企业、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湖州市金象企业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