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公司管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引导和激励公司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力。公司于2016年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卓越绩效体系从无到有、从粗到细逐步走向成熟。后经吴兴区政府审核推荐,公司于2017年度申报了湖州市政府质量奖。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顺利通过前期资料初评、现场专家评审,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最后湖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称号。并希望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
公司获得“湖州市政府质量奖”不仅仅是一份荣誉,它更是一份责任。公司将继续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继续坚持共建绿色城市,提升品质生活的使命,和做一流的城市建设商和产业运营商的愿景,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坚持抓质量、促转型、增效益,为实现大东吴“百年企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邢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