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4期 上一期 下一期

第124期1版

党员积极分子:李玉

李玉:2016年度党员积极分子。

他作为一名老党员(党龄15年),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党委、总支、支部的决议,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司,积极参与创文明单位建设,争做文明员工;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不参与“赌”“黄”“毒”等行为;他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团结互助、与人为善、服务于同事;他十分关注公司安全生产,关心企业,树立为企业节约“一分钱”的精神。

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在学理论、学管理、学科学知识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克服困难,以身作则,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大贡献,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始终以“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的人生信条,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每个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学习;在艰苦的环境下磨练自己,做实在人,办实在事,把自己的一片真情融入到所爱的建筑事业当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所干的每一项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事同行的信任和肯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工作环境中,作为一名技术管理人员,使他深刻意识到学无止境,同时施工工艺改变也是无止境的他认为技术管理工作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通过感受实际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现能够提高的地方,是做出来的。2016年主管负责的总部大楼室外改造土建工程,因施工过程中深入现场蹲点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监管到位,项目已提前完成,未出现任何人为质量安全事故,且均验收合格。

浙江大东吴集团成立于1994年5月,经过二十多年的拼搏,现已成为以建设、房产、投资、工业、商贸五大板块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以“共建绿色城市、提升品质生活“为使命,”做一流的城市建设商和产业运营商”为愿景,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公司良好的业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多次荣获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省级文明单位、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企业、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湖州市金象企业等荣誉称号。